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公共服务导航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评奖评优通知

 

各院(系)、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排名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
2、一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前5%;二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前15%;三等奖学金各门考试课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必须在班级前30%。
二、素质拓展奖:比例为班级学生数10%,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按综合素质分排名确定。
三、学习平均成绩和素质拓展分计算办法:
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Mi    综合素质分=基础分57分﹢加减分
例:张某担任班级劳动委,党校学员,获得计算机中级证书,是文明宿舍成员,100米第二名,听讲座2次,无偿献血1次,阅读图书32册,考试课学分和成绩为:桥工(6)85分、公勘(4)76分、CDA(5)82分、建材(4)93分;考查课学分和成绩为:体育(2)良、监理导论(3)优、职业道德(2)良;选修课学分和成绩为:公共关系(2)良。其综合测评成绩按下面方法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分=(85×6+76×4+82×5+93×4+80×2+90×3+80×2)÷(6+4+5+4+2+3+2)=84分
综合素质分= 57﹢2+1+3+2+2+2+3+2=74
四、文明班级:在校班级15%(含实习班级)。
五、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应交费用未交或未交清的(经院方同意申请缓交的学生除外)。
七、注意事项:各奖项等级不允许平行获奖。(评比学习优秀奖学金时,如若学习成绩平行,则取素质拓展分高者,反之亦然)
各班主任请于9月15日前在校园数字平台学工在线录入各班的素质拓展分。9月21日前在校园数字平台学工管理系统对获奖学生的具体奖项进行填报确认,特别提醒学生核对班级、姓名、银行卡号、获奖等级及金额。如银行卡信息有变动,请于每周一至周四下午两点后至大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登记新的银行卡号,如未及时修改,奖金则无法发放。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5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