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培养考察,院党总支审核,下列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1740122班:王梦宇、梁文静、胡苗、潘佳兴
1740211班:刘思雨、舒婷婷
1740321班:程俊涵
1740322班:王辉、张恒楷、李永寅、李佳惠
1740411班:高韦博、查晓悦
1740511班:李妍、鹿振恒
1740512班:徐雅静
1740611班:唐振宇、谢英慧、卞安吉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7日 —5月21日
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党总支副书记(兼党总支组织委员)张丽君同志联系(宏博楼217)。
联系方式:025-86115817;23540046@qq.com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