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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发展对象)

经本人申请,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培养考察,院党总支审核,下列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1740122班:王梦宇、梁文静、胡苗、潘佳兴

1740211班:刘思雨、舒婷婷

1740321班:程俊涵

1740322班:王辉、张恒楷、李永寅、李佳惠

1740411班:高韦博、查晓悦

1740511班:李妍、鹿振恒

1740512班:徐雅静

1740611班:唐振宇、谢英慧、卞安吉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7日 —5月21日

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党总支副书记(兼党总支组织委员)张丽君同志联系(宏博楼217)。

联系方式:025-86115817;23540046@qq.com

 

 

○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