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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优秀毕业生是表彰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的毕业班学生,优秀毕业生分校级和院级两个层级。为了规范评比程序,公正公平地评选优秀毕业生,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特将我院优秀毕业生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6届毕业生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注册学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在校期间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至少两次;

3、积极参加校、院(系)和班级各项活动,毕业实习表现良好,如实习期间造成不良影响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在实习单位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先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占各班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2、院(系)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占各班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3、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学生实习返校论文答辩期间进行;

4、优秀毕业生评比采用百分制排序:

1)第5学期学习成绩占30%:第130分、第228分、……,成绩按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Mi计算;

2)第1-4学期学习成绩占40%:一等奖学金10/次、二等奖学金8/次、三等奖学金6/次,素质拓展将5/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计分;

3)毕业实习表现良好,实习期间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4)奖学金以外荣誉30%:国家级荣誉最高6/次,省级荣誉最高4/次,校级综合荣誉2/次,院(系)级、校级单项荣誉0.5-1/次,最高加30分。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时间:

优秀毕业生一般在学生实习返校期间进行评选。

五、评选原则:

      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510前将在校三年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奖学金证书除外)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工办。

六、表彰奖励:

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将在毕业生毕业典礼中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校优秀毕业生奖励800元,院(系)优秀毕业生奖励400元。

七、其它

本通知中 “综合荣誉”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独立荣誉。“校级单项荣誉”是指在校级大型活动中各单项取得的荣誉,如校文化艺术节、心理健康月等活动中取得的各单项荣誉。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O一六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