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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4级在校生。全院范围内共推荐名额一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表由本人填写。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事迹材料,并由班主任在推荐表上同意签字后上报;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由班级填写,附上事迹材料,并由班主任在推荐表上签字同意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 “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请于32916:00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材料和先进班集体材料上报至学工办丁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三好学生推荐表

附件2先进班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