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3级在校生。全院范围内共推荐名额一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表由本人填写。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事迹材料,并由班主任在推荐表上同意签字后上报;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由班级填写,附上事迹材料,并由班主任在推荐表上签字同意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 “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请于4月8日10:30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材料和“先进班集体”材料上报至学工办徐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O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