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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苏教助〔2014〕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我院12、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2)在校期间品德上无不良记录,原则上课程无不及格课目。
(3)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
3、申报学生原则上应为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学生如需申请,要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并补建档。
4、学生生源地所在地属江苏省各县市(区)
二、贷款额度:生均5000元,每生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三、时间要求
学生申请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4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然后本人确认签名,班主任审核签名后交到学工办丁老师处,审议公式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
四、其他
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学院可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