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2级在校生。全院范围内共推荐名额一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三、评选推荐程序
由本人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事迹材料,并由班主任在事迹材料上同意签字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请于4月2日10:30前,将推荐省表彰的“三好学生”材料上报至学工办丁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