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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开行江苏分行联合下达了201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系在1112级在校学生中开展2013年度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1)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2)在校学习期间品德上无不良记录,所学课程原则上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遵纪守法、诚实可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2、申报学生原则上应为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学生如需申请,要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并补建档。

3、学生生源地所在地属江苏省各县市(区)

二、贷款额度:生均5000元,每生最高不得超过6000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为58日至5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1),然后本人确认签名班主任审核签名后交到学工办丁老师处,审议公式时间为517日至521日。

三、注意事项

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本人提供生源省份贷款政策及所需材料样本(可找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我院协助学生按照其所在省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已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

甘肃、湖北、陕西、江苏、安徽、山东、贵州、广西、河北、云南、江西、内蒙古、宁夏、海南、青海、福建、山西、四川、湖南、北京、重庆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2、《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