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今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即将开始,请各班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新学生手册)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上一学年获得学院两次二等(含二等)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
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上一学年获得学院两次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学金;
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材料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书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请于9月27日四点前报学工办(宏博楼223)丁老师处。
电子信息工程系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