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开行江苏分行联合下达了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系在09、10级在校学生中开展2011年度江苏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学生为通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生源地所在地属江苏省各县市(区)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为
2、系审议公式时间为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对有贷款需求但尚未建档的学生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并补建档。
2、由于各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便利办法有所不同,我系外省集学生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直接向原籍当地县(市)教育管理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电子信息工程系学工办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