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评选2011年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系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1、我系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为2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为1人、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为1个。
2、评选范围为:2006级(五年制)、2008、2009、2010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表彰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三好学生”应在院级 “三好学生”中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优秀学生干部”应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担任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先进班集体”应在曾被评为“四好六无”文明班级的班集体中产生。
三、评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申报,经班主任同意后,系部审核,确定系部推荐人员。
请在3月31日上午9:00前将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表和“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报至宏博楼223。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电子信息工程系学工办
2011-3-28
附件: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