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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办法

多媒体电教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多媒体电教室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更好地为现在化教学服务,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教师使用多媒体电教室,须在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填写《电教室使用计划表》,并交由实训中心统筹安排,临时使用,须在前一周到实训中心联系,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予以安排;


2.请教师在学生第一次使用电教室时,教育学生自觉爱护电教师的设备,以确保正常的教学次序;


3.学生不准擅自带出电教室物品,批评教育不改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并处以带出物品价格五至十倍的罚款;


4.学生应自觉保持电教室内安静,维护电教室整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吃零食、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等;


5.上课结束后,请上课教师如实填写电教室使用情况记录,并督促学生打扫电教室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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