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业建设  实验实训  管理制度

公共服务导航

实验设备购置、验收和安排制度

 

    为提高实验教学设备经费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设备费的作用,根据有关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学大纲》和实验室建设标准,由实训中心制定实验室原期发展、建设规划;
    二、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年度设备费分配计划,由实训中心会同教研室提出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系和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设备,应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四、一般实验设备购置合同应由二人以上共同经手办理,并经系主任和教务处主管设备的领导审核同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
    五、贵重、精密实验仪器和设备购置合同应由实训中心和所在系根据有关规定和供应商初步拟订,主管院长负责签定;
    六、实验设备到货后,应由所在系、教务处和设备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安装、验收,并及时进行调试,以保证实验设备质量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和供应协商解决;
    七、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应集中管理,以便查阅;
八、实验设备的购货发票应有经办人、验收人、系主任、财务负责和主管院长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电子信息工程系